結束租賃

所有的租賃期都終止於週日,而不是你搬離的那一天。

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打算離開我需要做些什麼?

你必須在你希望終止租賃當日之前的四週通知我們。如果你沒有通知我們,我們可能會向你多收取 28 日的房租 。你必須在週一將鑰匙交到社區辦事處的接待處。見 終止租賃

怎樣處置我不想要的東西?

你必須在搬走前搬走你的所有傢俱,個人物品和垃圾。通常情況下,如果你遺留了東西在房屋中,我們會向你收取清理這些物品的服務費。在你離開前你應該聯繫議會的環境服務中心 (Environmental Services) 來收取你不想要的物品。

我對住宅進行過的改動怎麼辦?

如果你移走了我們原先安裝在住宅內的設備或裝置,你需將其安裝到原來位置,除非你在施工時得到了我們的許可,認為沒有必要這樣做。如果你未能將移走的設備或裝置安裝到原來位置,在你搬走後,我們會向你收取把這些設備或裝置安裝到原來位置的費用以及你造成的損壞的費用。在你搬家時,你可以申請對你所做的某些房屋改善工程進行補償,前提是這些工程必須是經過我們的同意才進行的。見 房屋改善

如果我搬走後房租仍未付清會怎樣?

你仍需付清你拖欠的房租,如果你沒有與我們達成償還協定,我們將訴諸於法庭,強迫你支付。

終止租賃

搬家清單

在交出鑰匙前,你需確保: